12月6日晚,安徽师范大学大三学生杜某某因咽喉不适,在同学朱某某的陪同下,医院挂号急诊。当班医生没有问诊建议其转院治疗,后杜某在转诊途中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当晚22时48分,两人进入急诊内科时,一名吴姓医生正在给另一人看病,并在处理抢救室的一名危重病人的医疗文书。患者杜某某和朱某某向该医生反映,杜某某咽喉不适,并有异物感。但医师没有为患者问诊、查体、书写病历,称医院夜间无耳鼻喉科急诊,建议他们医院就诊。22时51分,两人退号后,医院打出租车到市二院急诊科。23时12分,患者到市二院时,已意识丧失,口唇面色青紫,心跳呼吸均未闻及,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到边,已无生命体征。各位大佬分析的如此头头是道,医院的能力,这个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没有希望了。医院所谓的急诊是怎么样的呢,给大家描述一下,所谓“急诊科”只不过是跟把病人接过来,放在相应科室就走人。夜间实质上的接诊急诊是在一楼的内科住院部,管理内科住院病人同时兼看门诊。高赞所说必备的的气管切开包,不好意思,没听过;我院除了手术室的呼吸机以外,只有两台简易无创呼吸机,切开以后也只能捏气囊;我院建院一来,除了手术室一年可能有一两次气管切开,临床科室从未有人做过气管切开。要是你耳鼻喉会诊?没有这个科室,五官科会诊?五官科是牙科兼,牙科是外包的,晚上不上班。你写了病历不做检查要求转院?病人不把你骂死算好了;你做检查,咽喉疼痛怀不怀疑冠心病?做完你不开药?骂死你;开药?吃药吃死人啦,你完蛋了。这就是基层急诊的实际情况,真碰上,你做的所有事情都会让你背上黑锅,无解。医生建议转院违反了首诊负责制,应当承担耽误患者病情的责任,这个卫健委说的很清楚了医生不建议转诊,属于超范围行医,在没有耳鼻喉急诊的条件下强行收治耳鼻喉科急诊患者,并且几乎%可以确定会因处置不及时导致病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医疗事故。那么急诊医生如何处理才能规避责任呢,前面有医生建议了快速写一个病历,再转诊。我非常不建议这么做,因为病历只是自我安慰的手段。唯一能规避这种风险,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方法有且仅有一个,就是远离急诊。我医院里工作,只能说急性会厌炎发生了,十个得有九个都活不下来,医院来,1,诊断困难。能跑会诊,值急诊班的,都是底下小医生,经验丰富能准确做出诊断的高年资主任们都不值班,或者值二线班,根本见不到病人了。2,要是哪个大学霸能想到这个病,由于小医生经验不足,操作机会少,便是急诊科住院医,也是没能力做气管插管的,一般是喊icu或者麻醉科医生来做,更何况会厌炎由于喉头高度水肿,插管难度系数极高3,美剧里那个吸管或者笔芯做环甲膜穿刺这种爽剧情节,在医院不可能发生,院内一般做插管或者切开,在院外,除了极小部分大佬能有这个勇气,其他人只能看着他死我上学的时候在各家律所实习,曾经看过很多案子的底档,其中一个和这个有点类似。不过时间久了,也不是我做的,如有出入,请多包涵。事主是女性,当医院生孩子,肯定不是三甲,具体什么级别实在记不得了。因为血压高、胎儿位置不好,总而言之就是大人小孩都很危险,所以紧急刨腹产。这一点医患双方都是认可的。问题在于后半截。医院方面的说法是,上了手术台、孩子取出来之后,出血止不住,因为是紧急手术,准备的血也没多少,为了尽快止血,医生决定切除子宫,派了个护士出去拿了告知书之类的出去跟家属沟通,但时间不等人,眼看着出血量太大,没有尝试先输血或者其他操作,也没有等家属签字同意,直接就执行了。家属的说法是,他们只是同意了做刨腹产,没答应可以切子宫。当时护士冲出来拿着一叠纸让立刻签字,说必须马上就签否则要出人命,于是他们晕头转向就签了,根本没看内容。再说,就算看这些告知书,也只是说“可能”要切,没说“肯定”要切啊!当时医生应该先输血,出来和家属商量好,家属说切才能切,而不是违背流程要求,不等家属同意直接切。医院认为,自己是一片好心,如果按家属的说法,先输上那点点血,再慢吞吞来和家属沟通,就让产妇敞着肚子等在手术台上,那就不是“可能”切子宫了,那是“肯定”出人命。事急从权,流程虽然有问题,但结果是好的,希望患方予以谅解。患者说我们没看出来这结果好在哪了,我们只知道你们违规操作,害得年纪轻轻失去了子宫,赔钱。据资料记载,医院的处置流程确实有瑕疵,理论上不能这么干,实践中让签的文件也少了几样。医院的专家认为,当时确实危急,但没有危急到“立刻”切子宫否则就得死的程度,有先输血,尝试其他止血方式的时间和条件。(对此我有个外行估计,可能是因为专家手术水平较高,他自己上的话有把握两全其美不出岔子。医院的医生估计和专家水平有差距,对他们来说,别的办法都没把握,想保证产妇安全就只能赶紧切除。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没问过任何当事人,如果不准,当我没说)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患方胜诉,医院赔了钱。想必以后他们会严格执行流程,绝不擅作主张。但是,我不知道下一次,医院医院,将遵章守纪放在挽救生命之前,于患者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医院推诿太正常了,我小区隔壁医院,我家小孩2岁多被铁片划伤手指,需要缝针,夜里9点多,医生説病人多,小孩不配合,他们人手不够,缝针麻烦,推脱医院,医院急诊科推诿到自己医学美容科,美容科说我们只做影响外貌的,你这个是手指。又推诿到另一家手指外伤医院,我医院了,医生总算缝针处理,医院医院医院就好了,医院总不会不接小孩外伤吧!患者不懂,医院医生应该知道哪一家强吧!直接让患医院不行吗?折腾到半夜2点多回家。我们这里有个人,刚退休,得了和这个小伙子一样的病,前几天喉咙痛,医院开了点药吃,过1-2天半夜憋醒,自己开车去医院,步行路程还短平时也就10分钟路程。医医院,立即切开气管插管抢救,没有救过来。平时身体很好的,很壮实。医院急诊科也没有很好的预案,也没有想到能有这么凶险,发展这么快,说不定去综合医院还有救,但是话说回来,他可能开车到不了5-6km远的医院,半路上就窒息了,打也来不及。医院赔偿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