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照护类应急预案

时间:2019-11-23 1:42:38 来源: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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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履行好以下职责:

1.平时护理组做好应急抢救物资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

2.加强全体工作组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适时演练。

3.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长者进行救治,落实相关措施。

4.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二)应急启动程序

(三)应急处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后,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调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所有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3.后勤保障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必需品的供应。

4.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相关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可能受到影响的入住长者进行分类处置,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5.相关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四)附则

应急领导小组会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

二、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康养院内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2.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

4.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协助相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记录、核实;

6.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

7.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1.中毒人数超过5人;

2.中毒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1人以上;

3.医院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

4.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三)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三人以上食物中毒长者或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长者时,即刻通知院领导。

2.院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刻根据中毒患者人数、病情等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由康养院组织力量救治,必要时由院领导协调外院参与救治。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必要时转院治疗。

3.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

(2)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3)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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